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 0605 执 354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龚德香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乔立机电有限公司、朱绍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乔立机电有限公司、朱绍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龚德香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乔立机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3793831XX, 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陈边对海再生金属商贸物流中心 B 区 B1 号厂房。
被执行人:朱绍全,男,汉族,41岁,住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江乡陈也社区。
执行案号: (2025)粤 0605 执 3545 号;
未履行标的额:624415.66 元;
悬赏金数额:3000 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乔立机电有限公司、 朱绍全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李 法 官 0757-85621093 、 王 书 记 员0757-8551638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