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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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培桉、 张业华

区人民法院2024-12-24 18:46:2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23907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婉华与被执行人梁培桉、 张业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培桉、张业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婉华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培桉,男,32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联沙下良村西村前街。

被执行人:张业华,女,31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南海区丹灶镇联沙下良村西村前街。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23907 号;

未履行标的额:268275.21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梁培桉、张业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 0757-8543395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 年 11 月 20 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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