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16596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周泉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宝汇酒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宝品汇餐饮店、杨皓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宝汇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路 26 号依云天汇花苑 74 号铺二层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58WNWX1。
法定代表人:杨皓键。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宝品汇餐饮店,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 26 号依云天汇花苑 74 号铺三层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605MA574HTPX6。
经营者:杨皓键。
被执行人:杨皓键,男,23岁,汉族,住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新城江滨花园。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16596 号;
未履行标的额:703884.86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1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宝汇酒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宝品汇餐饮店、杨皓键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 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 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颜法官、陈书记员 0757-86705363、81276049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1 月 12 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