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恢 1861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其明与被执行人梁小燕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小燕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瑞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小燕,女,47岁,汉族,住广东省四会市城中区城南居委会城西路。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恢 1861 号;
未履行标的额:23756088.89 元;
悬赏金数额: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小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吴法官 0757-86760780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22 日。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