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12250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全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全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全娟,女,49岁,汉族,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12250 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 142329.69 元及违约金、律师费 10000元、诉讼费 1698.64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全娟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梁 执 行 员 0757-86773568 、 潘 书 记 员0757-81276040、郭书记员 0757-8128641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