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24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秋羽与被执行人吴伟华、 陈秀元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吴伟华、陈秀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秋羽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伟华,男,51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丝厂路。
被执行人:陈秀元,女,46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丝厂路。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24 号;
未履行标的额:1246677.2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吴伟华、陈秀元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额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马法官 0757-81262592、胡法官 0757-81807562或本院举报热线 1232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