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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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

区人民法院2024-05-07 11:29:5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1828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灿民与被执行人杨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马金全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超,男,1990 年 11 月 29 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遛马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1828 号;

未履行标的额:31455 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 1000 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超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1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超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 2 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 联名举报的, 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李法官 0757-85621093、8563568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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