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保 22944 号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梁汝晖与被执行人谭洁银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谭洁银,女,1996 年 06 月 07 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岭西禄舟村。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保 22944 号;
未履行标的额:450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 联名举报的, 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张 法 官 19928223817 或 本 院 举 报 热 线0757-86860199,86860184。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