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13319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均权与被执行人黄振添、 黄俊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振添、黄俊明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均权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振添,男,1982 年 12 月 25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新和贤边村。
被执行人:黄俊明,男,1981 年 09 月 04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新和贤边村。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13319 号;
未履行标的额:825360.1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振添、黄俊明的下落线索、或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振添、黄俊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2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胡法官 0757-81807562、马法官 0757-81262592或本院举报热线 1232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4 月 7 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