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恢 1923 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彭菲菲、陈濋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彭菲菲,女,1989 年 04 月 16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被执行人:陈濋光,男,1987 年 06 月 28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恢 1923 号;
未履行标的额:1056960 元;
悬赏金数额:211392 元;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2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彭菲菲、陈濋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钟法官、叶书记员 0757-86773269、
86710705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