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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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落元、李新媚

区人民法院2024-01-26 09:05:3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0605执恢3224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家伟与被执行人彭落元、李新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彭落元、李新媚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家伟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彭落元,男,汉族,1964年4月21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被执行人二:李新媚,女,汉族,1968年9月12日出生,住湖南省攸县银坑乡璜坑村。

 

执行案号:2023)粤0605执恢3224

未履行标的额:6705721.14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彭落元、李新媚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法官0757-81817293,黄书记员0757-8128505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年18日

    

 

 

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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