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606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鼎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雷、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锋子雷小食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雷、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锋子雷小食店未履行已生效的(2022)粤 0605 民初 34287-1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鼎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曹雷,男,1984 年 4 月 17 日出生,住湖南省桃江县鸬鹚渡镇百亩村百亩村。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锋子雷小食店,经营场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经营者:曹雷。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6065 号;
未履行标的额:42185.06 元;
悬赏金数额: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 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雷、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锋子雷小食店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朝辉、邓志敏 0757-85630865、8182951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直至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