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0605执恢25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劳根祥、梁欢桂、邓洁珍、劳朗然与被执行人鲁劲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鲁劲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劳根祥、梁欢桂、邓洁珍、劳朗然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鲁劲佳,男,汉族,1986年11月1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执行案号:(2023)粤0605执恢2518号;
未履行标的额:1157245.5元;
悬赏金数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鲁劲佳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张法官、梁书记员0757-86680135、8126259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