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0605执145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志焜与被执行人廖均威、邱权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廖均威、邱权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谭志焜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廖均威,男,198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公馆镇沙垠村;
被执行人二:邱权芳(曾用名:邱二妹),1988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化州市中垌镇高峰书房下村。
执行案号:(2023)粤0605执14537号;
未履行标的额:247276.04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廖均威、邱权芳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卢法官0757-81817293、黄书记员0757-8128505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3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