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恢 2520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林锦华与被执行人黎健光、冯翠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 0605 民初 28536 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黎健光、冯翠琼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林锦华的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黎健光,男,1969 年 9 月 3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雅瑶中心村。
被执行人:冯翠琼,女,1962 年 6 月 27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大步东村。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恢 2520 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 1300000 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黎健光、冯翠琼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本院举报热线 0757-85630865,85657192。
悬赏举报截止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为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