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恢 1816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颂星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彬豪建材有限公司、陈灼发、黄忠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彬豪建材有限公司、陈灼发、黄忠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颂星涂料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彬豪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谭南村工业区内谭振中厂房, 组织机构代码 07022887-9。
法定代表人:黄忠群。
被执行人:陈灼发,男,1974 年 11 月 25 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金鼓村。
被执行人:黄忠群,女,1981 年 10 月 6 日出生,汉族,住四 川 省 会 理 县 白 果 湾 乡 前 马 村。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恢 1816 号;
未履行标的额:224030.81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4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彬豪建材有限公司、陈灼发、黄忠群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马法官 、 郭书记员 0757-81262592、 8668011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永久。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