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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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山

区人民法院2023-12-28 11:34:3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2551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覃凤娟与被执行人朱山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朱山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覃凤娟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山,男,1971 年 03 月 20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25515 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 115000 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朱山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0757-86773568 、 潘 书 记 员0757-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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