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24316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作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作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作军,男,1985 年 9 月 22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环镇西路。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 24316 号
未履行标的额:512104.94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作军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执行员 0757-8182950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