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意见征集
  意见列表 我提意见
 
处理结果
昵称: pinkyho
标题: 租赁纠纷
内容: 你好,发言人。我在罗村出租一厂房给乙方使用,乙方现在已经拖欠我的租金达3个月,经沟通协商,乙方一直不支付拖欠的租金。现我想通告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解除我们的租赁合同,并追回我应得的租金。问:需要向那里的法院申请?需要什么资料?从申请到开庭大约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时间: 2014-07-15
回复人: nhfyljy
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您的提问,我们回复如下:你应当向南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你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 下列证据材料: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出租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3.租赁合同;4.租金交纳情况的证据材料;5.转租协议;6.承租人投入装修方面的证据材料;7.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立案后,您可以向您的案件承办庭咨询何时开庭。
回复时间: 2014-07-23 10:41:51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