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到我院学习交流

区人民法院2017-05-24 14:42:56

    2017年5月17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队共9人到我院执行局学习考察。龙岗法院考察队伍中除执行局的领导和法官外,还有科技信息组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以及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我院执行局和办公室两部门派人参加了本次学习交流会。学习交流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案款管理、“一案一账户”开通使用情况、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情况及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经验做法等。龙岗法院对我院的执行案款管理及“一案一账户”开通使用情况尤感兴趣,对案款管理模式、账户开通的使用情况、技术支持情况及未来账户管理计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我院一直重视案款甄别管理工作,在全国执行系统实现与银行系统对接前的过渡时期,我院亦积极探索出自编子账号的方法以避免不明款的大批量增多。自2015年4月1日开始使用“一案一账户”至2017年4月30日,我院执行款账户没有存在不明款。我院亦较早提出实现最高院费款系统与财务做账软件的对接需求,目前,我院是佛山市试点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对接工作。
    双方法院还在执行队伍建设、团队管理、执行联动及财产查控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常态联系,互相学习先进经验。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