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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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院召开系列执行大会扎实做好年底清案工作

区人民法院2015-12-31 15:12:50
10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和上级法院清案部署,南海法院按照分类指导、繁简分流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年底执法办案工作。从十月底开始部署,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别在八个派出人民法庭举行了8场执行大会,共执结案件58件,其中现场执结案件33件,结案标的177万元,达成执行和解25件,和解标的333万元;依法对21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实施司法拘留,对2名有转移财产嫌疑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系列集中执行行动,在辖区形成了较大执行声势,以实际行动做好年底执法办案的各项工作。
    一、“统分结合”执行模式经受实战检验
    执行大会专项行动由执行局统一部署,各个人民法庭负责具体实施,执行局对各个人民法庭在制作执行方案、筛选执行案件方面给予指导,并协调法警大队给予警力保障,确保了各个人民法庭步调一致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南海法院将执行人员和执行案件进一步下沉至人民法庭,在原有的“1+8”执行模式的基础上,执行局统筹、协调全院执行工作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八个人民法庭集中精力办理具体执行案件。经过这次执行大会专项行动的实战演练,“统分结合”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初见成效。
    二、集中执行行动有力提升办案效果
    在日常的执行工作中,执行小组力量相对薄弱,对一些“老赖”难以施加较大的震慑力,即使采取强制措施也仅作用于被拘留的被执行人,难以收获“拘留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执行大会能够对被执行人造成一个较大的心理压力,加上合理使用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确有财产的被执行人会摄于执行压力而自动履行。从执行人员的角度来看,集中力量召开执行大会,执行人员对执行结果抱有较高预期,执行积极性得到鼓励,主要表现在持续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运用各种执行技巧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等方面,一些原本执行预期较差的案件也得到顺利执结。
    三、“先拘留后和解”执行策略效果明显
    司法拘留是一种制裁措施,也是一种执行手段,能够对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为了提升执行大会的效果,我院从案件中筛选具有有财产但拒不自动履行、拒绝申报财产状况和态度恶劣不配合执行工作这三种情节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大会上,首先对具有上述情节的被执行人进行问话,如果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当场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这不但为促成案件自动履行或者和解创造有利条件,也对参加执行大会的其他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从各个法庭的情况来看,部分被执行人因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而被提前解除强制措施,体现出“司法拘留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的工作理念。
   四、利用辖区资源联动执行取得积极成效
    执行大会均有邀请镇街广播站进行宣传报道,有的人民法庭还通过镇街频道发布限期到庭公告,有效地扩大了执行大会的声势。此外,有的人民法庭提前向辖区党委通报了执行大会方案,得到了辖区党委的大力支持;有的人民法庭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为拘传被执行人提供便利;有的人民法庭利用新闻媒体曝光,敦促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体现出联动执行逐步成为工作常态。
     五、邀请申请执行人见证执行大会赢得理解
    人民法院雷厉风行,果敢有力的集中执行行动,给参加执行大会的申请执行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执行大会上,对于明确表示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对有转移财产嫌疑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被执行人没有到庭的案件,承诺在执行大会后采取后续行动,依法严惩拒不到庭的“老赖”,赢得申请执行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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