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25年1月23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万选才
各位代表:
我代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推动一流的执法办案水平、一流的司法延伸服务、一流的法院队伍形象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全年指导前端化解各类纠纷超4万件;依托诉前和解中心调成各类纠纷14058件;审判执行新收各类案71679件,办结70845件,员额法官人均处理纠纷490件。获2024年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一等奖等8项省级以上表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打造家事审判特色品牌、打击拒执行为等多项工作获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队伍政治忠诚更加坚定,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政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部署上来。积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对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针对反馈意见逐一落实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9次。
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大兴调查研究,共有11个案例获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占全市法院入库案例的一半以上,9个案例获评为省、市典型;5篇论文获省级以上表彰。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辅助审判,“数字机器人中心”项目获《法治日报》评为2024智慧法院典型案例,诉讼主体资格评估等3个大数据模型获第七届“中国法研杯”奖项,信息技术骨干获邀在全国法院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严守队伍清正廉洁底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引导干警做到“凡问必报、应报尽报”。坚持运用“月自查”制度落实抓早抓小,不断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队伍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问题。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探索实践从“执”到“治”新路径 推动构建“自动履行为主”执行新格局》专项报告;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办理检察建议4件次;邀请代表委员通过实地视察、观摩庭审、参与法官遴选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执法办案更加高质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护航平安南海建设。审理各类刑事案3522件4125人。审理涉拒执犯罪案27件30人,向社会传递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的决心。审理危险驾驶案1207件1220人,以裁判方式推动社会构建安全有序交通环境。依法惩治新类型犯罪,蔡某某等售卖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案被编入《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丛书,驾校代刷学时案、电子烟贩毒案等获媒体广泛报道。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企业排放废气致人健康受损案入选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李某某等非法采矿案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刑事案例。
做实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36591件,涉案标的292亿元。为精准防控家事案件潜在风险,在专业化集中审判基础上,积极打造家事审判工作品牌,创新“1+N”家访等工作机制,推动超五成家事案件达成调解,家事纠纷治理项目获评第九届“铁军杯”优秀创新成果奖。审理涉外卖、快递、网络直播等劳动争议212件,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新型消费领域权益保护,常某网购玉器案入选全省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依法护航“保交房”工作,保障“书香雅苑”项目1024套房屋全部完成交付。积极运用“示范诉讼”机制,化解“万益广场公寓”系列案潜在纠纷约1500件,审结工业园区“无功电费”返还案㉑,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办结各类执行案28423件,执行到位金额38.3亿元。加强执行工作向前端延伸,通过执前督促机制㉒督促主动履行4.1亿元,达成和解金额3808万元;持续强化执行攻坚,开展异地执行1111次,实施司法拘留168人次,腾退不动产1232处,通过司法拍卖处置财产12.6亿元。办理上级指定执行的重大复杂案281件、集中执行案54件,执行到位金额3153.8万元,与广州黄埔法院协同执行车库腾退案相关经验㉓获省法院推广。持续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01条,同比增加236%,被公诉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占比超五成。对遭遇“执行不能”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予以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6.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司法延伸服务更加多元,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金融案执行到位金额9.2亿元,达成和解金额7亿元。加强司法信用赋能,为1818家履行完毕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告知书》,帮助其恢复市场活力。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措施,助力某民营医院解除债务危机㉔,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执破融合”㉕帮助企业恢复生机,共清理破产企业债务13.1亿元,实现破产和解金额1979.8万元,广东娥佩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㉖获评广东法院“执破融合”典型案例。加强破产案件“府院联动”㉗,国营岭南机械厂破产清算案职工安置工作顺利完成㉘。
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结行政非诉审查案283件,促进规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执法行为㉙。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2份司法建议获评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十佳“三书一函”㉚;关于加强售票系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积极向区委建言献策,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提示有关部门就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及时开展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建议获区委领导批示6次。加强司法大数据研究应用,“电动车失火案件研究”等6份专题调研报告获最高院领导肯定性批示㉛,区法院获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
服务绿美佛山生态建设。集中管辖全市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办理佛山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㉜,入选佛山法院前端治理十大典型案例。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共建“法学实践研究基地”,成立河湖法官工作室、森林法官工作室、氢能产业链前端治理工作室,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纠纷预警预防和综合治理。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广东环保学院共建生态环境纠纷综合治理研究中心,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前端协商化解。与贵州雷山法院开展司法碳汇协作㉝,推动全国首张跨省司法碳票成功交易㉞,通过加强东西部协作助力乡村振兴。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防范化解能力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稳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㉟。积极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全区累计推动建立9个一体化多元解纷中心及39个调解网点㊱,各人民法庭依托“一庭两所”机制累计设立11个多元解纷工作室㊲。以丹灶法庭为样板构建“1453”指导调解工作体系㊳,发挥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作用,争创全国首批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运用“五步法”指导调解 助力丹灶和谐宜居》项目获评为2024年度佛山口碑“百千万工程”示范案例㊴。依托和风大讲堂常态化开展指导调解培训,在丹灶法庭设立“有为和解学堂”,与丹灶镇委党校合作培育村居调解力量。
指导调解机制再升级。引入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市场化调解㊵,自10月起调成商事纠纷446件,促进行业自治及成本自担。推动成立佛山首个“民政+司法行政+法院”共建的婚姻家事纠纷前端治理工作中心,促进离婚纠纷就地化解。成立“艳芬和家亲个人工作室”推广“六汤五步”调解法㊶,发挥金牌调解员示范带动作用。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开发“随时问”AI调解助手㊷,运用司法大数据提升调解员解纷能力,《人民法院报》头版对此进行了报道。与湘潭大学、佛山大学分别共建“研学用”一体平台,探索引入高端智库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
多元解纷工作取得实效。推行医疗纠纷诉前鉴定全覆盖,相关案件调成率达41%。推动建立社保征缴争议快速化解机制,避免了一批纠纷升级为诉讼㊸。通过“搭平台、聚资源”在诉前成功化解“蓝光未来城”系列纠纷,调解工作获多方认可㊹。妥善处理亿元租金土地租赁案㊺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实质解纷的办案思路得到多方赞誉。全院办案团队获赠锦旗、感谢信123件次,在去年获得首批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的基础上,诉前和解中心又获评“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原院长岑浩辉等省内外同行前来调研交流239次。
各位代表,区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等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具体工作中效率和质量矛盾突出,高强度的办案压力下,兼顾高标准的办案质量难度很大。二是实质解纷的效果有待提升,办案指标要求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提升并不完全匹配。三是一些法官,特别是年轻一代,在办案过程中落实“三个效果”㊻的经验和担当还显不足。四是司法权威有待提升,虚假诉讼、拒执、无理缠访闹访等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时有发生。
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法院将紧密围绕区委人文经济示范区建设等工作部署,积极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奔跑的姿态进一步做实“三个一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更加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精准落实到司法审判中。驰而不息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守牢拒腐防变底线。
二是以更加公正高效的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家事纠纷实质化解,把握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着力点,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严防极端事件发生。坚决打击拒执行为,努力推动形成“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新格局,进一步优化南海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以更加全面多元的延伸服务,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破产审理和执破融合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扎实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继续探索整治无理缠访闹访,积极防范和管控信访案件潜在风险。
四是以更加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拓宽诉调对接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降低当事人的解纷成本。完善诉讼服务集约化机制,优化线上线下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积极开展数字法院司法应用探索和创新,努力推动诉讼服务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区法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守正创新,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努力为建设更具人文特质的现代化活力新南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员额法官人均处理纠纷数包括审结案件数及指导诉前和解成功纠纷数。
2.8项省级以上表彰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2024年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数助决策”一等奖;微视频《造梦时学会飞行》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全省法院优秀微电影视频及新媒体作品优秀奖;区诉前和解中心获广东省总工会评为“广东省工人先锋号”。
3.区法院于2024年5月至6月组织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围绕立案诉服信访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等4个方面28个整治整改重点内容,检查梳理出4个方面共10个存在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治整改。
4.区委政法委派出督察巡查组从2024年10月14日起对区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向区法院反馈了督察巡查意见,区法院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5.“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
6.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作机制,目标是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
7.入库案例包括:(1)叶某诉佛山市南海区某幼儿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2)赵某明猥亵儿童案;(3)田某芳危险驾驶案;(4)李某明盗窃案;(5)邓某强串通投标案;(6)邹某故意伤害案;(7)郭某尧等组织考试作弊案;(8)王某胜放火、故意伤害案;(9)卢某泽、陈某宏污染环境案;(10)谢某某伪造货币案;(11)周某富故意伤害案。
8.入选案例包括:(1)“常某诉佛山市南海区玩石文化艺术中心、林某、佛山市南海区林铃珠宝商行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省法院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广东某科技公司诉佛山某环境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省法院于2024年6月4日发布的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3)“李某某等13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法院于2024年4月8日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刑事案例;(4)“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贸易公司、郑某某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获《广东法院执行工作动态(2024年第5期)》采用;(5)“广州某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获《广东法院执行工作动态(2024年第6期)》采用;(6)“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入选市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保险纠纷典型案例;(7)“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与吴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和“雷某与徐某赡养费纠纷”入选市法院于2024年6月6日发布的佛山法院前端治理十大典型案例;(8)“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和(9)“广东某科技公司诉佛山某环境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市法院于2024年6月6日发布的佛山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9.获奖论文包括:(1)《在粤港澳大湾区下试点构建民商事案件“禁诉令”的实证分析——以138件平行诉讼案件为分析样本》获评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4年年会征文二等奖;(2)《人民法院融入法治建设路径研究》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3)《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审判质效管理体系之构建——以防范“反管理”风险为视角》获评第十届“优秀诉讼法论文岩铮奖”三等奖;(4)《浅论建设工程类纠纷领域专家调解机制的推广》获评“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制度的创新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调解论坛论文三等奖;(5)《司法建议“空转”的多维治理——从F市N区法院2023年司法建议实证考察展开》获第三届“法研灯塔”司法大数据征文比赛理论研究方向三等奖。
10.3个大数据模型包括:《财产保全未依职权解封监督模型》《诉讼主体资格评估模型(法人)》和《执行财产分配方案生成模型》。
11.“月自查”制度是指区法院机关纪委、督察部门每月列出自查清单,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范围包括执行各类法律法规、办案工作规程、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促进区法院从源头抓好作风自查,实现自我净化良性循环。
12.蔡某某等售卖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案是指蔡某某等6人制作网络游戏《剑侠情缘网络版叁》的外挂程序出售牟利,区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缓刑和罚金。
13.驾校代刷学时案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某驾校负责人梅某安排员工丁某等人改装教练车辆的计时终端器,代刷学时逾12000小时,使300多名学员在没有实际修满学时的情况下成功报考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区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佛山市南海区某驾校罚金20万元,判处梅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八个月,并没收退出的违法所得、作案工具,该案获法治时代网、中国报道网、《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
14.电子烟贩毒案是指谢某多次向吸毒人员韦某出售电子烟弹,经检测,谢某出售的电子烟弹中含有国家二类精神药品依托咪酯。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该案获《广州日报》等媒体报道。
15.企业排放废气致人健康受损案是指某环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溢出散至隔壁某科技公司,致使某科技公司员工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某科技公司代为支付医疗费后起诉某环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环境公司的排污行为与某科技公司员工健康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环境侵权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某环境公司赔偿某科技公司代付的医疗费、停工误工损失等合计4万余元。
16.李某某等非法采矿案是指李某某实际控制的建丰公司越界、超量开采石灰岩超200万吨,非法挖损、占用矿区周边林地等9处区域。区法院依法判决建丰公司、李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等各项费用近1.8亿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17.“1+N”家访机制是指针对争议大、矛盾深的家事案件,区法院协调村居、妇联、家事调查员等,进行上门送达、调查、调解、救助等工作,通过该机制成功化解多起复杂家事案件。
区法院家事审判创新机制还有:(1)“双员合一”机制,即区法院聘任的301名家事调查员同时被聘任为特邀家事调解员,以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为目的,参与家事案件的调查、调解、回访等工作;(2)人身保护令双向绿色通道机制,即区法院在区妇联设立了家事网上法庭,依法受理各类家事案件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当事人可以在妇联在线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可以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绿色通道窗口直接申请;(3)线上探望机制,即父母可以通过在线诉讼服务探望小程序实现网上探望子女,对探望过程留痕,以解决探望难问题,并为可能产生的探望权争议留存证据。
18.家事纠纷治理项目全称是《“小切口”拉动大治理,共绘家事解纷“枫”景——探望权涉诉解纷南海实践路径》,该项目获评第九届佛山市区直机关“铁军杯”工作创新大赛优秀创新成果奖。
19.常某网购玉器案是指常某通过微信向某珠宝商行购买了一个玉手镯并支付了价款103万元,常某收到手镯后认为太薄要求退换,双方协商不成致常某起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手镯是半成品,不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故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某珠宝商行退还货款。
20.“示范诉讼”是指在具有共同事实或法律问题的多个案件中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审理,其裁判结果作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依据。
21.工业园区“无功电费”返还案是指张某因其工厂4年来被所在工业园无理收取“无功电费”累计超120万元遂诉至法院。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业园收取“无功电费”违法违约,依法判决工业园向张某返还电费126万元。宣判后,工业园内有同样遭遇的多家企业参照该案判决结果陆续与工业园达成和解,园区的经营服务亦得到改善。
22.执前督促机制是指区法院依托执前督促中心,在执行立案前,依法开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查控工作,并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或引导达成和解,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3.与广州黄埔法院协同执行车库腾退案是指在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贸易公司、郑某某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中,需对已司法拍卖成交的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黄埔的700平方米停车库清空交付,但因涉及众多主体利益,交付难度较大。经协调,该案由区法院和广州黄埔法院协同执行,高效完成异地司法网拍大型停车库清空交付工作,获省法院评为广东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24.南海某民营医院解决债务危机案是指该院因拖欠工程款被建筑公司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区法院在办理财产保全过程中,通过保留医院基础运营费用、以查封仪器设备代替冻结现金账户等方式,为医院运转保留必要资金,又积极组织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25.“执破融合”是指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层次融合的机制,旨在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方式,使两种程序的优势在涉企案件清偿处置中交互叠加、充分释放,从而实现市场主体的“挽救”和涉企案件的“出清”。
26.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认为广东娥佩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资不抵债的情形,破产审查部门亦收到该公司部分职工破产清算申请,区法院执行部门与破产审查部门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并共同确定案件处置方案。该案获省法院评为广东法院“执破融合”典型案例。
27.“府院联动”中的“府”指政府,“院”指法院,该机制是指在法院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中,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协调配合。
28.国营岭南机械厂因经营不善向法院申请破产,因该厂的厂房土地上有70户基层职工居住的简陋平房,该部分职工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故破产清算中需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区法院协调各方促成安置房项目完成验收及交付,国营岭南机械厂清算组、职工代表及安置房建设方分别向区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29.区法院针对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并主动约谈财政部门提出规范执行建议。
30.该2份司法建议是指区法院针对李某某等1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行贿等犯罪一案(又称“西江一号”案件),分别发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司法建议(佛南法建[2023]15号)》和《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报编写和核查工作的司法建议(佛南法建[2023]21号)》。
31.该6份专题调研报告包括:《电动车失火案件研究》《涉婴幼儿托育行业纠纷案件研究》《家庭情感纠纷引发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研究》《袭警犯罪案件研究》《类金融交易平台犯罪案件研究》《涉网络综合运输纠纷案件研究》。
32.佛山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是指吴某某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与吴某某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吴某某分期支付虚拟治理成本205938元。区法院依法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既达到了惩治污染者的目的,亦兼顾了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
33.区法院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框架协议》,探索在环资破坏案件中以森林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该举措获法治时代网、中国报道网、《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报道。
34.南海一科技公司因扩大生产线新建厂房,未按照要求办理环评验收手续,虽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但符合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情形。2024年12月16日,在区法院、雷山法院的促成和见证下,该公司与黔东南州的剑河县林业部门签订协议,跨省认购碳汇10万元。
35.经党中央批准,最高院在全国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至2035年,每两年从全国人民法庭中创建100家“枫桥式人民法庭”。
36.9个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包括:佛山市南海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医疗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消费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涉房地产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和婚姻家事纠纷前端治理工作中心,该9个中心在各镇街共下设39个调解网点。
37.11个多元解纷工作室包括:位于桂城街道的同德社区诉源治理工作室,位于丹灶镇东联社区、石联社区、良登村、罗行社区的4个诉源治理工作室和丹灶氢能产业链诉源治理工作室,位于狮山镇的小塘派出所诉源治理工作室和狮山镇园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位于九江镇的“庭所共建”诉源治理工作室,位于西樵镇的南海区纺织行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以及位于大沥镇金沙洲电商直播基地的金沙洲多元解纷工作室。
38.“1453”工作体系是指区法院聚焦“百千万工程”这个中心,坚持发扬敢为人先、奋发向上的有为精神,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澹浦工匠精神,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龙舟精神,清廉正直、刚正不阿的维柏忠廉精神4种精神,做深指导调解“讲练带助促”5步法,做实“三指导”“三跟学”“三结对”“三助力”“三促进”等一系列指导调解举措。
39.指导调解“五步法”包括“讲练带助促”五个方面:“讲”指设立“有为和解学堂”,纵向对接区诉前和解中心“和风大讲堂”,横向对接丹灶镇委党校,面向丹灶镇28个村居的党员干部和超300名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指导调解工作;“练”指在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构建起覆盖丹灶全域的“1+4+N”调解实践网络,在承担日常调处矛盾纠纷职能的同时,为调解学员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带”指将丹灶镇28个村居划分为4个片区,分别建立4个由法官、书记员组成的指导组,实行结对指导调解;“助”指聚焦前端解纷“最后一公里”常见的痛点、难点、弱点问题,以调解员视角开发“随手调”工具箱、“随时问”AI体验平台、“随处连”线上调解平台等调解实用工具,较好地解决了调解员能力不足问题;“促”指积极整合各种资源为多元解纷赋能,建立健全“专家咨询”“专巡结合”“数助决策”等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40.市场化调解是指区法院引入佛山市华泰商事调解中心、广州金融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罗湖区润妙笔商事调解中心3家有偿特邀调解组织,试行金融、物业、买卖、住建等商事纠纷的有偿调解。
41.“艳芬和家亲个人工作室”于2024年9月4日在区诉前和解中心挂牌成立,该工作室以金牌特邀调解员陈艳芬命名,陈艳芬擅长调解家事纠纷,调成率超过50%,曾荣获“佛山市优秀调解员”、区诉前和解中心“调解之星”“金牌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六汤五步”调解法中的“六汤”是指生气时廿四味汤清热去火、难过时甘蔗马蹄抚慰人心、无力时五指毛桃养生滋补、迷茫时青榄石斛清肝明目、抑郁时新会三宝解郁舒心、不顺时椰奶清补凉畅心顺意;“五步”是指第一步精心选材,倾听陈述把握关键矛盾,第二步控制火候,把控节奏促成适当表达,第三步耐心炖煮,充分引导沟通寻找共识,第四步调味得当,法律、道德、情感兼顾平衡,第五步成果鲜美,修复家庭关系温馨和谐。
42.“随时问”AI调解助手是由区法院与中国法研院共同打造的全国首个基于司法大数据的AI指导调解工具,支持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争议等15类常见纠纷的分析预测,帮助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高效梳理纠纷诉求、分析证据材料、预测诉讼风险、制定解纷策略,并引导当事人合理管理诉讼预期。
43.区法院主动联动税务部门建立社保征缴争议调解处置机制,调解成功后可通过司法确认方式确认劳动关系,当事人凭借司法确认文书即可办理补缴业务。自2024年10月机制运行以来化解纠纷15件。
44.区法院在处理佛山市均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项目名称为“蓝光未来城”)的过程中,积极联动区保交房领导小组,通过搭建沟通平台、聚合各方调解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促成全部41件案成功化解,无一进入诉讼程序,购房者代表与开发商代表向该案调解小组赠送锦旗。
45.亿元租金土地租赁案是指南海某村经联社诉南海某社区经联社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案涉租金收益超2.6亿元。区法院针对本案组成“院领导+庭长+法官”专业协调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多轮座谈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迅速履行完毕。
46.“三个效果”是指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