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2年02月07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
案号 |
鉴定类型 |
鉴定机构 |
1 |
(2021)粤0605民初26189号 |
价格鉴证 |
佛山市南海区正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2021)粤0605民初23489号 |
法医 |
广东法维司法鉴定所 |
3 |
(2021)粤0605民初27187号 |
保险公估 |
佛山市兴禅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4 |
(2021)粤0605民初26189号 |
产品质量 |
广东省南粤质量技术研究院 |
5 |
(2021)粤0605民诉前调44064号 |
法医 |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