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1年03月01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
案号 |
鉴定类型 |
鉴定机构 |
1 |
(2021)粤0605民初572号 |
价格鉴证 |
佛山市南海区正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2020)粤0605民初33137号 |
工程造价 |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3 |
(2019)粤0605民初17840号 |
工程造价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 |
(2021)粤0605民初818号 |
伤残等级 |
广东法维司法鉴定所 |
5 |
(2020)粤0605民初27324号 |
伤残等级 |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6 |
(2021)粤0605民初886号 |
保险公估 |
佛山市兴禅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7 |
(2020)粤0605民诉前调29653号 |
房屋质量安全 |
佛山市金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