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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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选定机构结果公告(2020年6月1日)

区人民法院2020-06-01 16:58:25

本院于2020年6月1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20)粤0605民初3432号

资产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2

(2019)粤0605民初31235号

房地产

佛山市博顺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3

(2020)粤0605民初3136号

房屋质量安全

佛山市安固之房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4

(2019)粤0605民初10434号

房屋质量安全

佛山市恒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5

(2019)粤0605民初15189号

工程质量

佛山市安固之房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6

(2020)粤0605民初3736号

工程造价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7

(2020)粤0605民初3502号

工程造价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2020)粤0605民初2952号

审计

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

(2019)粤0605民初19342号

文件形成时间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10

(2020)粤0605民初3823号

笔迹、指模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11

(2020)粤0605民初1500号

伤残、误工费、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12

(2020)粤0605民初8411号

伤残、后续治疗费、护理依赖

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13

(2019)粤0605民初9753号

伤残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14

(2020)粤0605民初9676号

参与度、医疗费划分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15

(2020)粤0605民初8880号

伤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16

(2019)粤0605民初29230号

伤残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17

(2019)粤0605诉前民调4717号

医疗损害

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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