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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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选定机构结果公告(2020年5月25日)

区人民法院2020-05-25 16:45:34

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20)粤0605民初4259号

工程质量

广东智弘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2

(2020)粤0605民初4242号

工程质量

广东智弘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3

(2020)粤0605民初6024号

房屋质量安全

佛山市恒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4

(2020)粤0605民初6024号

修复方案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

(2018)粤0605民初11525号

修复方案

佛山市城匠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

(2020)粤0605民初6024号

修复费用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2020)粤0605民初3643号

工程造价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8

(2019)粤0605民初26290号

产品质量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9

(2020)粤0605民初7792号

公估

深圳市国众联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10

(2020)粤0605民初8485号

笔迹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11

(2020)粤0605民初242号

公章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12

(2019)粤0605民初28060号

笔迹、指模、形成时间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13

(2020)粤0605民初4791号

笔迹、指模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14

(2020)粤0605民初3863号

笔迹、指模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15

(2020)粤0605民初4107号

伤残、后续治疗费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16

(2020)粤0605民初8687号

伤残、后续治疗费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17

(2020)粤0605民初8750号

伤残

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18

(2020)粤0605民初9159号

伤残

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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