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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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选定机构结果公告(2020年1月6日)

区人民法院2020-01-06 16:03:40

本院于20201月6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8)粤0605民再20号

房地产、土地

广东公评房地产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

(2019)粤0605民初26333号

修复方案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2017)粤0605民初9194号

修复方案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

(2019)粤0605民初26333号

修复费用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2017)粤0605民初9194号

修复费用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

(2019)粤0605民初26333号

产品质量

广东昌安产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

7

(2019)粤0605民初27002号

产品质量

广东通济检测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8

(2019)粤0605民初23881号

产品质量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评鉴事务所(深圳市质鉴质量技术监督评鉴事务所有限公司)

9

(2018)粤0605民再20号

测绘

广东省地质测绘院

10

(2019)粤0605民初29804号

笔迹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11

(2019)粤0605民初27919号

伤残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12

(2019)粤0605民初27892号

伤残、后续治疗费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13

(2019)粤0605民初29230号

伤残、参与度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交案件承办法官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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