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7年4月5日)

区人民法院2017-04-06 15:20:26

本院于2017年4月5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7)粤0605民初2243号

劳动能力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2

(2016)粤0605民初11024号

伤残、关联性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3

(2017)粤0605民初2540号

伤残、关联性

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4

(2017)粤0605民初2161号

伤残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5

(2016)粤0605民初17690号

公章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二、执行评估案件

序号

案号

评估类型

评估机构

1

(2016)粤0605执6978号

资产

佛山市同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