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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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7年3月2日)

区人民法院2017-03-03 14:57:48

本院于2017年3月2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序号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6)粤0605民初16541号

关联性、参与度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2

(2017)粤0605民初1170号

伤残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3

(2016)粤0605民初589号

死因鉴定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4

(2017)粤0605民初1442号

医疗损害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5

(2016)粤0605民初16912号

产品质量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二、执行评估案件

序号

案号

评估类型

评估机构

1

(2016)粤0605执11138号

资产

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2016)粤0605执6783号

测绘

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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