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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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6年5月16日)

区人民法院2016-05-17 10:17:03

本院于2016年5月16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6粤0605民初4780

价格鉴证

广东海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2016粤0605民初4870

笔迹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

3

(2015)佛南法民一初字2115号

笔迹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4

(2016粤0605民初4937

伤残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5

(2015)佛南法沥民一初字第768

因果关系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6

(2016粤0605民初1125

伤残、参与度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7

(2016粤0605民初4750

伤残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

8

(2016)粤0605民初2151号

死因、参与度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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