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6年4月18日)

区人民法院2016-04-18 16:00:10

本院于2016年4月18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6)粤0605民初1672号

伤残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2

(2016)粤0605民初2978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

(2016)粤0605民初215号

伤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4

(2016)粤0605民初3990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5

(2016)粤0605民初3910号

伤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6

(2016)粤0605民初996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7

(2016)粤0605民初2339号

伤残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