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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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5年1月16日)

区人民法院2015-01-16 15:23:59

本院于2015年1月16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4)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307号

伤残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2

(2014)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709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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