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应于2014年4月28日到庭。
2014年4月28日,被执行人到庭收取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材料,并进行谈话,其陈述暂时无力履行义务。
2014年4月30日,被执行人到庭提交曾丹花与丈夫刘祝良的病历。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