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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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佛南法执字第1856号

区人民法院2013-11-15
序号 日志内容 登记时间
1 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 2/21/2012
2 邮寄送达查封被执行人车辆裁定予清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3/1/2012
3 收到清远车管所传真的送达规整 4/16/2012
4 摇珠选定评估机构 5/7/2012
5 评估所作出评估报告 7/4/2012
6 邮寄送达被执行人评估报告书 7/11/2012
7 直接送达评估报告书申请执行人 7/12/2012
8 送达摇珠选定拍卖机构通知 7/18/2012
9 委托佛山市南海景丰拍卖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拍卖 7/23/2012
10 拍卖机构以评估价过高为由申请降价 8/13/2012
11 合议庭讨论是否批准降价 8/15/2012
12 送达拍卖机构同意降价的申请 8/21/2012
13 拍卖行经过两次拍卖、一次降价后仍然流拍,将标的物退回我院 9/10/2012
14 电话告知申请人律师标的物流拍,其表示回去与申请人商量是否同意以物抵债 9/12/2012
15 申请人提出义务抵债申请 10/8/2012
16 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11/1/2012
17 申请人收到车辆 11/13/2012
18 收到清远车管所寄回的过户裁定、协助送达回证 11/23/2012
19 委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代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12/3/2012
20 收到清城区法院的调查结果回函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4/8/2013
21 申请人到法院信访,要求查找被执行人 4/22/2013
22 出差清远市查找被执行人,但其已经没有在户籍地居住,根据村委会反映,已经搬到清远市源潭镇,但具体地址不明,已要求村委会协助联系其家属。同时,调查了被执行人苏钻荣及其家属房产情况,未有房产显示。 4/24/2013
23 委托清城区法院调查苏钻荣家庭及其父亲的财产状况 4/25/2013
24 申请人再次到法院信访,要求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并提出找其要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4/26/2013
25 再次出差清远市调查被执行人的社保情况,并到源潭镇查找其下落,找到苏钻荣的姐夫,要求其协助转告苏钻荣案件事宜。当日,其姐夫提供了保险单据的原件。 4/28/2012
26 收到苏钻荣邮寄的授权委托书 5/6/2012
27 到怀集监狱提审被执行人陈敬康,但其表示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不能提供苏钻荣的联系方式,因为其是通过介绍认识苏钻荣并帮其开车的。 5/14/2013
28 向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告知执行情况,申请人方取走保险单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先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5/13/2013
29 电话联系苏钻荣的姐夫,告知保险公司索赔事宜,请转达苏钻荣,并要其动员苏钻荣直接与法院联系。 5/16/2013
30 申请人到庭反映保险公司发出了拒绝赔偿决定,承办人建议其代位起诉,但其拒绝,并表示要一定查找到被执行人苏钻荣,在找到被执行人苏钻荣之前不会离开法院。 10/8/2013
31 发出请求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苏钻荣的请求予佛山中院,请求佛山中院向清远市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的请求。 10/9/2013
32 佛山中院向清远市公安局发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 10/14/2013
该案件涉及另外两件执行案件:(2012)佛南法执字第1857号、(2012)佛南法执字第18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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