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3)佛南法九执字第56号

区人民法院2013-10-29


2013年5月21日,与申请人进行谈话笔录。

2013年5月22日,将相关执行材料送达予被执行人。

2013年7月5日,分别向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送达委托执行材料。

2013年7月16日,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发送退回委托执行函。

2013年9月17日,与申请人代理人进行谈话告知笔录。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