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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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南法九执字第32号

区人民法院2013-10-29


2013年1月25日,查询被执行人户籍,确认其丈夫为关建东。

2013年2月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执行材料。

2013年2月8日,对被执行人进行四查,确认其无银行存款,名下有相应土地及房屋。

2013年5月14日,现场调查属被执行人土地及房屋,其中无法找到位于沙头石江工业区的房屋。

2013年5月21日,向石江管理区工作人员核实,该未找到的房屋已在2011年左右通过法院拍卖方式转让给案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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