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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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南法里执字第181号

区人民法院2013-10-29

1、2013年5月14日立案

2、2013年6月8日查封被执行人的车辆

3、2013年6月13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4、2013年6月20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5、2013年7月5日办理退费、结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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