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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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南法罗执字第101号

区人民法院2013-10-28

2013.2.6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

4.12查封被执行人房屋

4.19向禅城法院送达参与分配函

8.23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查封

10.11禅城法院复函称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10.20案件以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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