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6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
4.12查封被执行人房屋
4.19向禅城法院送达参与分配函
8.23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房屋的查封
10.11禅城法院复函称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10.20案件以和解结案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