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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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佛南法桂执字第450号执行日志

区人民法院2013-10-17

1、2013年7月22日立案

2、2013年8月8日送达执行通知书

3、被执行人于2013年9月4日向本院缴纳执行标的及执行费合计15825.41元;

4.2013年9月10日办理退款手续

5、2013年9月10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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