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12佛南法桂执字第222号执行日志

区人民法院2013-10-17
1 白炳辉 2012.11.26送达执行通知书
2 白炳辉 2012.11.30收到陈思财产申报表
3 白炳辉 2012.11.30陈思到庭制作谈话笔录
4 白炳辉 2013.1.28向陈思的工作单位送达扣留、提取其收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裁定书
5 白炳辉 2013.3.6日办理报批司法拘留陈思的相关审批手续。
6 白炳辉 2013.3.7传陈思到庭制作谈话笔录,敦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7 白炳辉 2013.3.5陈思存入第一笔执行款50000元
8 白炳辉 2013.3.18陈思存入第二笔执行款150000元
9 白炳辉 2013.4.11陈思分别存入两笔执行款共29996.31元
10 白炳辉 2013.3.26传陈思到庭执行谈话,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11 白炳辉 2013.4.3陈思私下将175000元存入申请人的帐户中
12 白炳辉 2013年7月当事人双方均提出执行异议,主办人将异议提交裁决
13 白炳辉 2013年8月异议裁定作出
14 白炳辉 2013.9.5主办人传双方到庭办理相关退款、结案手续。并主持双方达成探视协议、扶养费给付协议。
15 白炳辉 填写相送退款表格进行退款
16 白炳辉 白炳辉进行了结案卡片申请;操作时间是2013年09月06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0910285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60502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