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粤0605破申45号申请人曹兆学对被申请人佛山市中茂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4-07-09 18:57:5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5破申45号

佛山市中茂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曹兆学对你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605破申45号案的通知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合议庭由审判员刘兴潮、审判员梁健辉、审判员郭敏谊组成,审判长由审判员刘兴潮担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