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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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24433号之二原告佛山市坤麟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妹、陈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上诉状

区人民法院2024-01-10 17:40:3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2023)粤0605民初24433号之二   

陈妹、陈强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坤麟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妹、陈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佛山市坤麟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3)粤0605民初2443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各1份上诉人佛山市坤麟五金模具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判令:一、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两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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