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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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佛山市南海区日星家居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名人椅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2-12 16:33:0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31486号

佛山市名人椅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区日星家居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名人椅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31486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20242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0242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55%,自本案起诉之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梁哲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梁绮莉担任。本案定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审判楼第9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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