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3)粤0605清申25号申请人广州信和达经济发展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包装印刷厂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的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1-29 16:13:0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5清申25号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包装印刷厂:

    关于申请人广州信和达经济发展公司对你厂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粤0605清申25号案的债务人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听证传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案由审判员黄立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潘国盛、审判员郭敏谊组成合议庭。本案定于2023年12月7日下午16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七号审判庭进行听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