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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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29406号原告陈少容与被告广州七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家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1-22 17:22:5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29406号    

广州七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家豪

本院受理原告陈少容与被告广州七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家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605民初29406号案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至款项还清日止;2.案件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冯载勋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丹灶人民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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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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