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3)粤0605民初21237号 原告佛山市万达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衡阳县天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汪树生、曾宝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1-02 10:22:2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21237号   

    汪树生: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万达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衡阳县天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第三人汪树生、曾宝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605民初21237号案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