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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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范丽祥诉被告佛山沃若体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盈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华清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秀体育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啸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天行达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10-26 19:08:2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24641号

佛山沃若体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盈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华清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秀体育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啸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丽祥诉被告佛山沃若体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盈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华清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秀体育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啸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天行达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2464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请求判定被告偿还原告剩余股权转让金465000;2、请求判定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利息19375元(违约金额计算标准: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2.5%,按照合同被告应从2021年10月起每月向原告偿还2万元投资款,扣除其在2022年5月、6月、9月、10月分别支付的1万元、1万元、7500元、7500元,合计35000元,其余46.5万元本金×20个月/12×2.5%=1.9375万元);3、因被告人佛山天行达阵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实缴资本未到位,请求追加判定被告的股东上海啸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秀体育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西华清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沃若体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盈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其投资比例补足实缴资本,并承担连带偿还股权转让金责任。4、请求判定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徐斯筠独任审理,书记员由欧斯迪担任。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审判楼49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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