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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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3228号原告深圳大数信科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秀元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03-24 16:43:1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3228号

陈秀元: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大数信科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秀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2023)粤0605民初322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清偿代偿的贷款74813.09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28309.27元资金占用费以代偿贷款为基数,年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该费用自代偿次日起暂计至2022年10月11日,此后计至全部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及因诉讼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吴建兴独任审理,书记员由刘晓媛担任本案定于2023年5月17日14:30于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三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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