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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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2976号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赵礼斌、黄艳兵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02-24 15:39:35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赵礼斌、黄艳兵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赵礼斌、黄艳兵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2976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0180元;2.二被告以2018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赔偿从获取代位追偿权之日起至实际支付赔偿款项之日止的利息(即自2022年8月9日暂计至2022年12月1日,共233.60元);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林熙宇独任审理,书记员由陈艾玲担任。本案定于2023年5月8日9时30分于本院7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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