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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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605民初4112号原告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冯晓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区人民法院2023-02-16 17:03:3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605民初4112

冯晓帆: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多赢世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冯晓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605民初4112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立即偿还第一笔欠款本金14873.33元及利息12969.54元(利息以欠款本金14873.33元为基数,按照24%年利率计算,自2019年5月9日暂计算至2022年12月6日为12969.54元,后续利息请求继续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向原告立即偿还第二笔欠款本金7722.83元及利息6734.31元(利息以欠款本金7722.83元为基数,按照24%年利率计算,自2019年5月9日暂计算至2022年12月6日为6734.31元,后续利息请求继续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三、被告承担原告追讨上述债务所产生的差旅费300元;四、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如有)等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黎秀萍独任审理,书记员由冯帼儿担任。本案定于2023410上午915分于本院第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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